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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时代的版权之争(作者:梁湘)全国商业好新闻一等奖 (财富时代杂志社)
2024-05-24 10849 返回列表

基于分享产生内容,基于分享形成互动,“分享”,可以说是移动互联网的基本属性之一。然而,关于“分享”的定义与范围界定问题导致的版权纷争,却深深影响着移动互联网平台与内容生产者的生存空间,平台需要更多的优质版权内容作支撑,吸引更多的内容生产者与用户的关注,借以提升平台整体的活跃度和热度;内容创作者通过平台和用户展示创作的作品并赢得关注,获取流量、粉丝与经济效益;而用户通过平台和内容生产者所呈现出来的作品质量,以此消耗时间、消解情绪或获取自己感兴趣的资讯、信息、知识。总的来说,平台、内容生产者、用户之间紧密联系并且相互影响,这种联系与影响的源头就来自于版权。

平台之争,版权先行

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这几年,各大平台之间的版权竞争也愈演愈烈。无论是视频网站的老牌巨头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视频,还是新兴的视频平台抖音、快手、B站、西瓜视频,丰富平台IP数量,加大版权内容,这些措施逐渐成为了平台争夺用户与流量的必然竞争选择。仅以老牌视频网站三巨头为例,腾讯视频背靠腾讯强大的资本助力,大量采购了海内外市场优质的影视作品IP片源,一方面加大在头部内容体系的投入程度,另一方面则以海量视频库存支撑抢占用户市场;优酷视频随着2016年正式完成优酷土豆私有化进程后成为了阿里巴巴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阿里系开展文化娱乐市场竞争的重要承载,针对海外市场和NBC环球、索尼影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两家公司在中国区域内最大的版权内容提供方,而针对国内市场则主要利用垂直领域化、圈层化的版权渗透覆盖粉丝受众;而爱奇艺则依靠百度的持续资金输血,积极开发自制综艺与影视作品,着力形成自己的内容版权体系,基于优质的内容IP,利用会员制度提前锁定目标用户,三家公司之间快速的版权扩张助推了我国形成独具特色的视频版权市场。

前端以版权IP内容布局吸引流量,后端以会员制度付费模式锁定用户,这种盈利模式不仅适用于视频平台,在其他领域也依旧普遍存在。

2021年2月5日,虾米音乐正式停止,背靠阿里巴巴强大资本、长达12年的长期占有、引入高晓松、宋柯和何炅等明星名人、针对大量中小型原创独立音乐人的扶持……这一系列的战略安排都没有阻挡虾米音乐的颓势。与此同时,腾讯音娱与网易云音乐依靠版权布局牢牢站住了脚跟。特别是腾讯音娱,依靠资本输血率先打响了国内音乐版权争夺之战,首先是与索尼、华纳和QQ音乐形成了排他性的独家版权合作,强势占领市场;紧接着,又将 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部收入了腾讯音娱旗下;针对头部的唱片公司以及音乐人,也一直在积极扩大版权内容市场。前端率先抢占版权内容,后端实现平台商业模式的良性循环,才是音乐平台的正道。

内容之争,版权为上

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具有很奇妙的影响力,一方面,内容生产者的作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复制、编辑、分享功能,作品的传播范围与内容影响力越来越大了,然而另一方面,互联网本身具有零门槛、传播快速、成本低廉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出现侵权行为时内容生产者很难实现“及时”“迅速”“有效”的维权,作品实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难度也越来越强了。

其实,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文学小说、影视综艺、短剧短视频、长文、图文、照片等各类互联网内容呈现形成之中。最近,超过百位网络作家联合发出了《提升网络文学创作质量倡议书》,实名抵制郭敬明、于正等内容抄袭者,随后,郭敬明先生正式对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小说中的抄袭行为向《圈里圈外》作者庄羽道歉,原作者随后回应可以将作品所得收益合并后成立反剽窃基金会,用以帮助更多原创作者维权。事隔15年才能得到的道歉,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内容生产者对于原创作品维权的困难,侵权行为难以判定并且维权具有极端的滞后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原创内容,就是内容生产者获取用户关注与资本青睐的最重要支撑,然而,原创内容却以极低的成本就能够被他人复制、抄袭、二次编辑、曲解、传播,原创内容生产者却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内容生产者可以说是“成也版权,败也版权”了。

另外,跨界版权合作也成为了内容创作者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这几年,网络小说影视化外加资本青睐、辅以流量明星加持的改编类影视作品,可以说有大火的趋势。对于资本来说,单一的网络小说的市场盈利空间几乎见顶,将多样化的网络小说作为影视作品的素材资源库,同时还可以确保一部分原有版权IP的受众,提前锁定一部分收视群体,同时借助流量明星在互联网的高点击率,“流量+IP”成为了资本青睐的定式。而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原本单一的版权盈利结构在移动互联网的助推下也形成了更良性的发展,从版权IP作品出发,然后联动整个互联网,形成影视、游戏、动漫、衍生品开发的全产业链,这反过来为内容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用户之争,版权优先

用户作为平台与内容生产者的消费者,平台与内容生产者往往通过提高流量的方式来争取广告费、会员费等盈利空间,因而消费者的需求成为了平台与内容生产者生存与发展的立足点。过去,本着移动互联网的“分享”“共享”精神,用户普遍认为在互联网语境下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是免费的,且并不认为自己下载、二次传播盗版内容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版权合作方的合法利益。

随着各大平台版权争夺的热化,在改善用户版权意识的同时,其实对于整个内容市场长期的良性发展是有助益的。今日头条凭借着“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的战略在2015年迅速占据了国内互联网新闻资讯市场,然而有关版权问题却遭到了新京报、凤凰新闻、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的抗议,随后,今日头条一改免费获取新闻的模式,积极与其他媒体达成版权合作,以算法推荐的形式推送内容,从2015年到2018年营收增长高达15倍。而抖音在2017年凭借15秒的短视频内容迎来了短视频的风口,随后出现版权争议,在2018年开始快速与多家唱片公司与音乐版权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抖音目前已经成为了字节跳动的发展跳板。从中不难看出,任何公司想要做大做强,版权都是绕不过的重要一环。如今,用户版权意识逐渐形成,政策优势驱动逐渐稳定,良性竞争与版权合作长期共存才是整个内容市场繁荣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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