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贯彻落实“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全国商报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文)和《全国商报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于近期立项了《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标准计划编号为:T/CMBN 002-2024。该标准起草工作由全国商报联合会联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品牌战略研究中心、北京中际科信经济信息技术研究院共同牵头组织,拟于2024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在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方针、企业创新带动及品牌建设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力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能够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创新发展、品牌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能够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参与原则
《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相应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三日内发送至标准起草工作组。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3号楼5M层
电话:13810532648
邮箱:1834662497@qq.com
联系人:安老师
附件:《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领航新时代创新示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docx
全国商报联合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品牌战略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7日